鹏通进口清关、进口代理十五个年头,从公司成立以来就立志打造“中国进口物流清关龙头行业”,目前在各大口岸城市:上海、深圳、广州、天津及香港都设有服务网点,不断为国人进口贸易提供专业的操作方案及成本预算,从源头解决客户进口运输、进口商检报关、进口仓储、等难题。
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。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。标签、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,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。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、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,不得进口。
食品进口前需要提供证明/许可文件:
1.Original certificate
2.生产国卫生证
3.生产商成份列表
4.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
5.产品在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
6.装箱单、Invoice、Contract
食品清关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:
1.配料预审(首次进口要求先提供以上1-4项资料预审,根据产品的配料及工艺流程,初步确认该产品有对应进口的国标及所添加的符合相关规定,再安排进口)
2.标签预审(确保标签内容没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)
3.确认可以提供齐全符合商检要求的清关文件(进口前)
4.安排装运(EXW、FOB)
5.二程提单补料(货名、毛重、件数、收货人名称)
6.货物到港后,提供齐全正确资料,商检入境通关单
7.办理进口申报、审价、交税、核原产地证、确认是否查验、放行手续
8.安排国内运输、送入仓库、抽样送检
9.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检验检疫证明(检验合格即可上市销售,检验不合格则需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)
鹏通进口供应链—食品进口清关部—罗先生
BEST WISHES AND THANKS AGA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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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尘 关务顾问
Mason Raw Customs Speciali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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